据东方早报9月18日报道,上海市建交委答复:优惠方案将在现有公共停车场(库)和道路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订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车辆的优惠费率,目前该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中。此外日前上海市建交委在答复提案时表示,在此前废止小排量汽车在高架道路上禁行的规定,并给予小排量汽车一定税收优惠的基础上,市交通、物价、交警等部门研究后已经提出建议,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停放给予适当优惠。
此前,
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行部副经理黄天印提出,在日本,家用汽车按排量分轻自动车和普通自动车两个类型,政府鼓励使用小排量汽车,对小排量汽车有许多优惠政策,2006年日本国内的新车销售总量中,小排量汽车比例超过了35%。因此,黄天印在递交的提案中提出,应当积极倡导、鼓励使用小排量低能耗的汽车,逐步形成节约型的汽车消费模式 政府应该制订支持鼓励购买使用小排量车的政策,在购置税、交强险、养路费、车船税、停车费等费用上予以优惠。
说到对小排量车的限制,上海曾经一度是走在了全国的前面:诸如延安路高架桥、内环高架桥等对于出行和通行最为重要的交通要道都不许小排量车进入,比北京曾经不许1.3以下排量的车辆走长安街的某些路段的做法还要严厉。加之三、四万元的拍牌费,动辄十元一小时的停车费,在上海使用小排量车真是与大排量车同费用而不同待遇。还有原来所强调的要营造国际大都市的形象,曾经一度用到奔驰来作出租车的作派,对小排量车的岐视可以说是来自各个方面。
但是作为过去对小排量车非常不友善的国际大都市,上海这次在观念的转变上,却一举走在全国的前面了。这说明合理化的东西,当以从观念更新最快的地方开始获得支持。当然支持小排量车、放活小排量车是个系统工程,不是一个口号性的问题,而是要科学地加以规划。我们要注意到“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优惠停车方案正在论证中”一语中,“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这个前提,这个最为重要的限定词,因为对于节约型社会来说,小排量车固然是值得鼓励的,但是所要鼓励的是那些节能环保型、在排放、技术和安全性能都要达标的小排量车,没有这个前提,如果说让那些品质低下的车辆,也照上小排量车的光环,鱼龙混杂地去享受优惠和扶持政策,就怕是民间也不会答应。
在支持节能环保型小排量车的系统工程中,哪怕是优惠停车这样的事情,执行起来都有一系列的具体问题要解决,比如说在电子计费器之前,怎么样来识别大、小排量车?至于说到哪些车型可以上到享受小排量车优惠的目录上来,以作为执行政策的依据,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但是上海此番的提案,绝对不会是一个议而不决的东西,而一定会是一种顺应潮流、从善如流之举。虽然在提案和执行的过程中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但是相信上海此番的行动,一定会为全国性的、扶持高品质的、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工作开个好头。